为进一步充实全县中小学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西省定向师范生教育培养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以及2020级定向培养师范生签订的《赣州市农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决定安置2020级五年制师范定向培养学生到我县中小学(幼儿园)任教。为确保安置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安置对象及条件
(一)安置对象
1.信丰县2025年应届毕业的2020级五年制师范定向培养学生24人。
(二)安置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20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招录,当年入学前与信丰县教育局、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签订了《赣州市农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实行“五年一贯制”专科学历层次培养的学生。
2.取得定向培养学校的五年制师范类专科毕业证书,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3.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事业心、责任感。作风正派,学习刻苦,表现优良。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1.顶岗实习期间不服从安排,不遵守纪律,实习成绩不合格的。
2.在高校就读期间受校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或因违法问题正在立案审查的。
3.有重大疾病,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4.有其它不适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规定情形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资格审查相结合方式,考生须扫描公告附件二维码填报相关信息。
线上报名时间:2025年7月3日至7月6日17时止
(二)资格审查需准备以下资料:
1.《信丰县2025年安置师范定向培养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自行下载、打印)(须填写完整相关内容信息,承诺人亲笔签名并摁手印);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学校出具的如期毕业证明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认定机构出具的受理凭证及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查询”记录;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毕业实习鉴定材料复印件一份;
6.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和学历学位证承诺书》(见附件2);
7.二张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背面注明姓名及学科。
信丰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现场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确认“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确认“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安置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取消其报名、安置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7月7日上午8:30-12:00。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安置机会,承担违约责任。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县政中心B栋405室。
三、考试考核
四、安置
1.考试成绩排名名单将于7月15日前后在信丰教育体育网、信丰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
2.公示无异议者需参加县教体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3.按照《赣州市农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安置比例及要求,按考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提出安置名单,并从高分到低分选择乡镇学校。最后一名出现同分且超出安置比例名额的,按毕业实习成绩情况、就读期间学业成绩依次优先安置。
被安置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纳入编制管理。
五、其他
1.后续考核考试工作方案、调档、档案审查、岗前培训、选岗等有关事宜均通过信丰教育体育网、信丰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请密切关注。
2.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信丰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0797-3339466。
联系地址:信丰县嘉定镇府前路56号县政中心B栋405。
附件:
1.信丰县2025年安置师范定向培养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2.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和学历学位证承诺书
3.信丰县2025年安置师范定向培养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二维码
信丰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7月3日
附件1:信丰县2025年安置师范定向培养毕业生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3:信丰县2025年安置师范定向培养毕业生报名登记二维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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