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双减”工作精神,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我局每半个月开展一次“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并将督导情况汇总成半月报表,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1年11月《信丰县“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半月报表》公示如下:
督导内容项目 | 数量 | 占比 | 备注 | |
基本情况 | 本地区县(市、区)总数 | 1 | —— | 以10月15日报送数据为基准,原则上不予更改,最终与基础教育“双减”工作平台数据同步,同步时间以督导办通知为准。 |
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 | 181 | —— | ||
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总数 | 24 | —— | ||
其中:线上 | 由省教育厅填写 | |||
线下 | 24 | 100.00% | ||
1.作业管理情况 | 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学校 | 181 | 100.00% | |
作业时间控制达标学校 | 181 | 100.00% | ||
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的学校 | 181 | 100.00% | ||
2.课后服务开展情况 | 提供课后服务的学校 | 56 | 100.00% | 村小学(教学点)纳入乡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寄宿制学校、村小学(教学点)等不纳入校数统计,应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数要与基础教育“双减”工作平台数据一致。 |
服务时间达标的学校 | 56 | 100.00% | 村小学(教学点)纳入乡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寄宿制学校、村小学(教学点)等不纳入校数统计,应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数要与基础教育“双减”工作平台数据一致。 | |
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的县(市、区) | 1 | 100.00% | ||
3.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情况 | 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 | 0 | 0.00% | |
由备案改为审批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上) | 由省教育厅填写 | |||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压减数量 | 12 | 50.00% | ||
4.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情况 | 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的机构 | 0 | 0.00% | 为累计值 |
清理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完成数量 | 0 | 0.00% | ||
全面使用示范合同文本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 | 12 | =C21/压减后的义务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总数 | 压减后的义务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总数=C9-C18 | |
5.校外培训预收费监管情况 | 执行政府指导价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 0 | =C22/压减后的义务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总数 | 压减后的义务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总数=C9-C18 |
培训预收费有效实行风险管控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 12 | =C23/压减后的义务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总数 | 压减后的义务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总数=C9-C18 | |
6.培训广告管控情况 |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广告管控措施的县(市、区) | 1 | 100.00% | |
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违规广告 | 53 | —— | ||
7.举报查处情况 | 省级教育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双减”问题线索总数 | 由省教育厅填写 | —— | |
其中:办结数量 | 由省教育厅填写 | |||
8.非学科类机构分类管理情况 | 省政府是否明确文旅、科技、体育等非学科类主管部门 | 由省教育厅填写 | —— | |
省级主管部门是否分类制定标准 | 由省教育厅填写 | —— | ||
已经分类明确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的县(市、区) | 0 | —— | 是指通过文件、实施方案、会议纪要等方式,具体明确文旅、科技、体育等部门负责管理相应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县(市、区)数量 |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0日--2021年11月10日
信丰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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