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文明出行习惯

上传单位:信丰县第三小学发布日期: 2024-04-28 阅读:46字号:[   ] 分享
各位学生、家长朋友:

你们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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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他们的安全健康成长离不开良好的道路环境,离不开社会,离不开家庭的关注和重视。我们号召各位学生及家长能够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的文明出行习惯。我们真诚地希望每一位学生及家长能自觉做好以下工作:

一、家长要履行好监护责任,不提供车辆并禁止孩子如下行为: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骑乘电动自行车(红牌二轮车),未满18周岁驾驶机动车(黄牌、蓝牌燃油或电动二轮车及临时牌超标电动车)上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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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长不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低速四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接送孩子,不一车载多人;不驾驶改装、报废、拼装等隐患车辆接送孩子。

三、家长和符合条件学生驾驶车辆遵守交通规则,不超员、不闯红灯、不逆行、不抢道加塞、不酒驾醉驾、不无证驾驶。

四、驾驶或乘坐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按规定佩戴头盔,接送孩子时为孩子佩戴好头盔后再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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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驾驶车辆接送孩子时,车辆不乱停乱放,不在学校门口扎堆停放等候,不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

六、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走辅道,无辅道的靠道路右侧行驶。

七、步行在人行道上行走,横过马路走人行横道,做到 “一慢二看三通过”,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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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自觉服从现场交警、学校安保人员、交通志愿者的指挥,行经学校路段时,主动礼让学生,减速通行。

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将联合教育体育局等部门加大校园周边秩序整治力度,严查严管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并将学生及学生家长不文明行为、违法信息抄告所在学校、所属单位或社区,在班级点名或校内曝光,并通过大队“两微一抖”平台和广场大屏幕等宣传渠道不定期开展社会曝光。

安全无小事、生命大于天。文明出行,从我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共同努力营造文明、安全、有序、和谐的交通出行环境!



      信丰县教育体育局

  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